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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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23日,国资委在北京召开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获悉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本次会议表彰了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中央企业及成员单位!中央文明办有关领导,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局长、文明委副主任卢卫东等领导出席会议并颁奖。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团委书记蔺明照,我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戴晰臣同志参会。戴晰臣代表我院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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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深入开展思想教育,认真履行央企责任,勇于担当国家使命,全力服务电力发展,积极参与行业创新,持续打造核心技术,精诚奉献清洁能源,坚决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努力建设和谐企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在三代核电自主化和前沿电力发展方面表现优异,在为社会奉献清洁能源、为客户创造核心价值、为员工带来幸福生活的实践中切实做到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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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已连续六年保持“首都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两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将全面促进我院文明创建和事业发展站在更高标准,迈入新的阶段。

(信息来源:党群工作部     作者:闫琰)

2020年6月22日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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