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电力院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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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29日,在京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宣读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国核电力院)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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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北京三年来,国核电力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核电发展战略,突出抓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保证了员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三年保持“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多次受到国资委文明办好评。

    “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评选,是从2009年度获得首都文明单位或连续三届获得首都文明单位称号的在京企业中择优推荐。

      (供稿  摄影/党群工作部  艾洪磊  韩伟超)

 

2020年6月18日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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