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院参与核电厂建筑物有关标准编制
2011年5月28日,《核电厂辅助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标准》编制工作大纲审查会在广州召开。
《核电厂辅助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标准》作为国家能源局计列的核电新制定的标准之一,受到各方重视。与会专家详细讨论了标准编制的主要原则、技术路线、组织措施等问题,初步确定了基本框架。会议明确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国核电力院共同完成编制工作。本标准积极贯彻国家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将结合国内外有代表性的核电厂现状,提出适用、经济、合理的辅助与附属建筑面积标准,以满足核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管理的需求。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及所属六家设计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供稿/土建部 谢丽萍)
2020年6月16日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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