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电力院与中核能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0年5月5日,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国核电力院”)与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核能源”)在北京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国家核电总经济师兼国核电力院院长盖其庆、国核电力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戴晰臣、副院长王雷鸣、郝仲好、院长助理王成立,中核能源总经理吴郁龙、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张国华、副总经理刘新栓,总工程师黄坚持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郝仲好副院长主持。
盖其庆院长在致辞中回顾了双方在“高温气冷堆重大专项” 示范工程中的友好合作,她指出,中核能源通过科学发展,形成了从“核能技术研发、工程化与系统集成、设备成套到工程项目建设”,完整的核电产业链经营能力,希望双方通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互利双赢,为核电自主化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吴郁龙总经理在致辞中表示,国核电力院作为国家核电AP1000三代核电产业布局主要组成部分,有序推进了AP1000三代核电依托工程及后续项目常规岛的工程设计,在国内核电领域树立了优质的品牌。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推动我国核电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在双方领导的共同见证下,戴晰臣、张国华分别代表国核电力院、中核能源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供稿\国核电力院 项目发展部)
2020年6月15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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